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公安联网备案是网站合规运营的重要环节,与ICP备案互为补充。办理公安联网备案后,网站需要在首页底部放置公安机关备案图标和备案号,面向社会公众公示。
本站提供的公安备案代办服务包括:公安联网备案申请提交——协助在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和备案信息填写;安全评估报告编写——根据网站类型和业务范围,协助编写网络安全评估报告;备案图标与备案号部署——备案通过后,指导在网站首页底部正确放置公安备案图标和链接;备案信息年度维护——协助完成备案信息的年度审核和更新。
特别提示:根据相关规定,交互式网站(含论坛、社区、留言板、博客等)需要额外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审核周期相对较长。建议在网站上线前尽早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咨询,请通过邮箱 openaether@163.com 或微信 WJZ_WUDAO 与我们联系。

滇公网安备530181020002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