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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坚持正确方向,自觉在大局下思考行动;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坚持凝心聚力,依靠团结奋斗赢得胜利;必须坚持务实笃行,以扎实作风创造实在业绩。   必须坚持正确方向,自觉在大局下思考行动;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坚持凝心聚力,依靠团结奋斗赢得胜利;必须坚持务实笃行,以扎实作风创造实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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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驶速度与安全距离规定

2026-10-25 00:01·初始创建·查看当前版本

一、无中心线道路:城市道路30公里/小时,公路40公里/小时;同方向一条机动车道:城市道路50公里/小时,公路70公里/小时。

二、特殊路段一律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拖拉机等最高15公里/小时。

三、高速公路最低60公里/小时、最高120公里/小时;小客车120、其他机动车100、摩托车80公里/小时。

四、能见度分别为200米、100米、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60、40、20公里/小时;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驶离高速公路。

五、高速车距:时速超过100公里保持100米以上,时速不足100公里保持5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