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调以制度为民主基石,需制定清晰公正的“营地宪法”,明确立法、行政、监督三权分立。 2. 立法权归属营地议会,制定贡献标准、活动要求等基本法,对包括市长在内的全体成员具有约束力;行政权由市长及官员团队执行,受议会授权与监督;监督权由全体市民及独立审计员行使,定期核查金库日志。 3. 议会由当然成员(市长官职)与民选代表(市民议员)组成,市民议员经活跃度达标者投票选举产生,每两至四周换届,以保持治理活力。信息来源:林霄阙营地治理实录